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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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不是个办法,举报的话之会惹恼公司搞不好工作没了,押金也悬,我建议先协商不行了再说别的,再说了人家老员工干了5.6年就没有事情,就你们新员工事情多,养老 医疗等这个可以协商现在个人也可以自己买.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你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否则,你又凭什么说没有人管呢?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第一,收的压金和不签都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要求返还压金。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报警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劳办发[1994]256号文件,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同样指出:“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给本人”;另外,1995年7月3日劳办发[1995]150号文件,即“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再次重申了118号文及256号文的精神,并进一步指出:“对于用人单位向职工收取的劳动合同保证金、劳动保护物品及生产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等行为也应予以制止。收取押金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主管部门举报,要求退还收取的抵押金;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要维权,就要自己站起来,等着别人去拯救,以目前的实践来看,只能靠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