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应标示所强调配料的添加量 而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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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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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标注添加,实际未添加或添加量不够,属于产品不合格,属于欺骗消费者,性质很严重,质检总局会通报你们公司,责令你限期整顿改善,如还是产品不合格,即你得添加量还是不够则令你停业,关门大吉!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GB7718-2004中5.1.3.1是一种强制要求。不按要求标注的产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
根据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