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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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5:05
征收增值税为什么能避免生产经营上一环节企业的偷漏税行为? 因为,你的进项税是销售方的销项税。
所以,你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时,对方必须对于他的这张销售发票进行完税。
所以,有效的防止偷漏税行为。
因为增值税的征税物件是流转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也就是甲方卖东西给乙方500元。乙方在卖给丙700,这时只需对700-500进行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对700征收防止偷税行为是因为甲方卖给乙方要征税,而乙方卖给丙是也要征税。这时甲要开发票给乙回去抵扣,开局放票的同时甲就要交税。如果不开发票乙的增值税不能抵扣会增加乙采购的成本,所以乙肯定会要发票这样就会防止甲偷税了
为什么增值税可以防止前一生产经营环节企业的偷漏税行为?后道如不把关,就自己多交税
增值税是如何防止前一年生产经营环节企业的偷漏税行为?他如何促进生产的专业化? 增值税的计征方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价格*税率-进货价格*税率。
如果您进货时不要求对方开发票的话,那么您在销售时就必须多交税。
货物 木头—— 家俱加工厂—— 家俱批发商 ——家俱零售商
价格 10—— 20—— 30—— 40
税率 17%
交税 10*17% (20-10)*17% (30-20)*17% (40-30)*17%
防止了重复征税,同时也促使大家都会积极要求对方开具发票。
后道如不把关,就自己多交税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增值税是通过怎样的方式防止前一生产经营环节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的?
闲话少说,给楼主上例子:
A企业卖100万货物给B企业,B企业加工后以200万卖出,下面向楼主解释增值税是通过怎样的方式防止A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
增值税基本税率是17%,B企业卖出200万货物后应该交税200*17%=34万元(这就是税法上讲的增值税销项),但国家规定B企业可以将货物从上一环节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扣除(即增值税进项)。也就是说B企业可以少交100*17%=17万元。
即B企业实际缴纳税款为200*17%-100*17%=(200-100)*17%=17万,这样B企业就少交了17万。
所以说B企业在向A企业购买货物时一定要求A企业给他开发票,因为不开发票只能按销售价交税,所以说A企业给B企业少开1万元B企业也不愿意,那么A企业也要按发票上的金额向国家交税(发票全国联网),所以说增值税可以防止前一生产经营环节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
楼主满意??
增值税:就是对生产和流通环节产生的增值额所征收的一种税。比如:公司购进货物支付了100元的价款(不含增值税),以150元销售(不含增值税),则该批货物增值额为50元。假定增值税税率为17%,则:应交增值税为50*17%=8.50元。
但实际工作中,以增值额计算应交增值税并不实用,因此各国都采用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也就是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减销售货物取得的销项税额。
以上例为例,购货时,是要支付一笔17元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价税合计共支付117元;同样道理,销售货物时要向购货方收取增值税25.5元(销项税额)。应缴的增值税=销项-进项=25.5-17=8.5元
为什么能避免上一环节偷税漏税?
因为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环环相扣,下一环节想要抵扣就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就能避免上一环节偷漏税。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的增值税为什么偷漏税问题严重 增值税主要有个可以人为调节的因素,即如果本月进项少了,可以少开些票待下月再开,这就可以从时间上控制。
另外一个就是增值税涉及的范围没有覆盖货物全部环节,如建筑业、服务业、不动产等,目前营改增涉及的就是在解决这个问题。还有农付产品的问题,根本就没办法控制。
最后就是偷税成本太低。
由于增值税采取的是凭票抵税制度,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如果购买方可以抵扣的话,他就在一般情况下会向销售方索取可以抵扣的发票,这样上一个环节就必须要开具发票,在我国增值税采取了增值航天税控装置,还有发票网上比对认证的措施可以很好的控制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就可以相对避免偷漏税行为了。
增值税,是以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为征税物件的一种税。比如你做生意,你进了一批货,成本是10万元,然后你以15万元的价格卖出去,在这过程中你增值了5万元,这5万元就得交增值税。
而你进货时,提供货物的那个人可能也有增值了,他也得交增值税,这样你就不用替他交了,所以“可避免对一个经营额重复征税”,如果他没交增值税的话,你就得替他交上,或者叫他补交,这样就“可以防止前一生产经营环节偷漏税行为”。
其实在以前版本的教材中,增值税是有公式的,通过这个公式,我们更容易理解你的问题:
应交增值税=销售额*税率(17%)-进项税额
如果前面没有交增值税的话,你就没有进项税额可以“减”,也就意味着你必须帮他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