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市工作买社保有九年了能否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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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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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7 10:56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迁入户口的:
1、在当事人是本省内其他地区的居民的,在当地参保社保5年后,在海口有稳定住所的(含租赁)即可入户;
2、在当事人是外省户籍人员的,在当地参加社保满5年,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入户要求的,可以过入户口。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113号 ):
(五)合理确定海口市、三亚市的落户条件。在海口市、三亚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的本省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六)实行省外来琼务工经商人员积分落户制度。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有序引导的原则,在来琼务工经商且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的省外人员中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 票(否)决指标组成。
1.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括就业年限、住房、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居住年限、年龄等指标,满分为100分。
(1)就业年限积分。在琼合法稳定就业累计满5年者积10分;累计超过5年者,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落户分值。落户分值为基础分+奖励分-扣减分≥80分。达到落户分值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申请人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