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赔偿准备完善我国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的建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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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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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8 08:39
为完善我国信托业的赔偿保障体系,建议尽快出台我国专门的信托赔偿准备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应明确赔偿准备金的计提原则、方法、比例,以及其运用范围、途径和管理措施,同时规定违规责任,确保其科学合理、规范管理与高效使用,充分发挥风险补偿作用。
针对信托公司的差异化风险水平,应根据监管评级体系,将信托公司划分为五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计提比例。例如,评级为A的公司每年可计提5%的准备金,达到注册资本的15%时停止提取。这样的分级制度有助于降低准备金缺口,增强公司股东的风险意识,促进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
为了增强赔偿准备金的自我补充能力,应拓宽其运用渠道。允许赔偿准备金投资于安全、流动的金融产品,如中资银行存款和低风险债券,同时给予税收优惠以激励公司积极管理。此外,允许购买商业保险,以扩大风险补偿效果。同时,鼓励参与信托风险缓冲基金,以应对可能的兑付风险。
对于已达到计提限额的赔偿准备金,当信托规模持续增长时,应建立补充计提机制。根据信托规模与一般存款准备金率的乘积确定计提基数,根据实际差额调整准备金余额,确保风险防范功能随信托规模扩大而强化。
总的来说,完善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是保障我国信托业稳健发展的重要一环,通过建立全面的风险防范机制,可以有效降低信托公司的经营风险,确保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