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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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3:16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流程顺利进行,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学院全称为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校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上海路173号,国标代码为13433。学院占地700亩,现有专任教师330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134名。学院拥有现代化教育教学技术手段,多媒体教学大楼能容纳2300多名学生上课,图书馆藏书39.7万余册,设有电子阅览室,微机700余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600多万元。
2009年,学院计划面向全国26省、市(区)招生,计划招收包括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英语、音乐学(空乘方向)在内的23个本科专业。招生工作纳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从全国普通高考上线的考生中录取,计划以各省市正式公布的为准。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英语为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录取方式遵循志愿优先、专业顺序、分数排序、专业调剂等原则。
学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经济学、英语、新闻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8000元/人·年,其他专业100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为600-1000元/人·年。
学院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提供校内无息贷款、贫困生绿色通道和勤工助学岗位。
对于完成学业准予毕业的学生,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印章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如有任何招生疑问,可联系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警惕上当受骗。对于非法招生宣传和录取活动,学院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由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