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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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2:21
原则是:1.处罚原则在合理的范围内;2.要公开公正,确保当事人知晓处罚的事实和理由;3.处罚教育相结合,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的错误,主动的遵守法律法规;4.综合量裁原则,综合考虑处罚的严重程度。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三条 裁量原则
(一)法定原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严格限定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除有法定的加重或减轻处罚情形外,一律不得突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额度。
(二)公正、公开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必须过罚相当, 并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 事人意见。
(三)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
(四)综合裁量原则。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违法性质、后果等情节后作出裁量决定。
第四条 裁量方式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采用百分比模式,根据违法行为设定的裁量因素,按照不同的情节和危害程度确定各项裁量因素的百分值。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综合、全面考虑以下情节:
(一)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社会影响;
(二)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第五条 罚款金额的计算
生态环境部门裁定处罚金额时,首先确定裁量方式中各项要素的百分值,再进行累加,然后乘以违法行为最高法定罚款上限,最后得出具体的罚款金额(罚款金额=百分值之和×最高法定罚款上限)。
有法定最低罚款金额的情况下,按照裁量方式得出具体的罚款金额低于法定罚款金额的,以法定最低罚款金额为限。
有些人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危害环境,却不知道也是在危害自己的利益,危害环境要受到处罚。不能让“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只成为一个口号。环境是大家的,每个人都要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