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让男方看孩子,离婚后不要抚养费拒绝探视可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3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3:10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并拒绝支付抚养费是不可取的。抚养费的支付是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即使在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情况下,仍需按照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承担经济责任。探望权与支付抚养费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支付抚养费不是行使探望权的前提。
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通常会归属一方,另一方则需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的承担数额和时间长度由双方协商决定,如协商不成,法院将做出判决。在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基础上,子女在必要时有权向父母任一方提出超出原定数额的合理需求。
根据法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探望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需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如果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有权中止探望权。一旦中止的原因消失,探望权应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