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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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符合之前的法律规定的依然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审核。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5、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