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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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成绩考核与记载是重要环节。学生需参加全部课程教学,成绩及格以上才能获得学分和绩点。考核方式多样,包括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成绩以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考查成绩暂不计入绩点。学分绩点是评价学习质量的指标,影响奖学金、辅修和学位申请。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时,成绩转换为绩点公式为:绩点 = (课程成绩 / 10) - 5,绩点小于0.1时视为0。五级制成绩对应绩点为:优秀4,良好3,中等2,及格1,不及格0。缓考申请需在考核前提出,由院长审批,成绩计入正常考核。不及格者需参加重修,需缴纳重修费并办理手续。
进入毕业实践环节需满足学分要求,否则禁止参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可申请保健活动,但缺课超过1/3或未完成作业者,考核资格取消,成绩记为不及格。学生违纪行为如旷考、作弊,将受到相应处理并重修课程。
在其他学校修读的课程成绩,经教务处认可后可承认,但违纪行为仍按学校规定处理。以上规定旨在确保学生的学术诚信和学习质量的维护。
(2004年7月11日福州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