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0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7:43
写出检查,停止生产,报负责你们这个项目环保审批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省环保厅),接受他们的调查和处理,他们会根据你们的违法事实,影响结果,你们的态度和行动,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罚和处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7: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对建设项目未审批进行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生产;2、限期补办环保手续;3、处以经济处罚。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7:38
按道理说应该立刻停产,并补充相应的环保手续,首先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批复后可以恢复到试生产阶段,然后进行试生产环保验收。当然前提是这个厂的环保措施已经建设到位并且还要进行一定数目的罚款。不然的话就要根据环评的要求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