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侵犯的权利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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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0:51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用到百度、谷歌等等搜索引擎,这都是机器搜索,区别于机器搜索,还有一种搜索方式,称作人肉搜索,那么人肉搜索到底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人肉搜索”侵犯的权利有哪些
律师解答:
1、隐私权
人肉搜索更多情况下,侵犯的是隐私权。隐私权的内容包括隐私隐瞒权、隐私利用权、隐私维护权和隐私支配权。隐私权人有权隐瞒自己的隐私,其他任何人未经隐私权人同意都不得以披露、利用等方式和手段对他人隐私权进行干预,否则就构成了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2、名誉权
网络有着高度的自由发言权,因而也造成了信息真假难分。不少网友在人肉搜索时都自认为是在“做好事”、“替天行道”,但是很多时候信息本身就是诽谤伪造的,人肉搜索使得事情放大,对受害人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3、姓名权、肖像权
如果人肉搜索曝光了受害人的网名,而又有证据证明该网名指向的对象为受害人时,也构成侵权。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律师补充:
人肉搜索维权的困难
1、找不到责任主体,涉及的责任主体较多
由于缺乏相关技术手段,一般网民无法查询IP地址,即使查询到也难以在第一时间锁定责任主体。人肉搜索通过人传人的方式进行,很多人在短时间内互相暴露一点信息并通过网络技术把它们串联起来。
2、侵权证据难以确定
网络内容可以随时删除,因此在网络上追本溯源很困难,也难找到首发的侵犯踪迹。
3、难以确定危害后果
通常情况下,网络侵犯内容的危害容易被放大,与真实世界的侵权相比,网络空间内传播的效果会被无限放大。因此要确定损害后果是很困难的,隐私所有者的保密程度、隐私的传播范围、传播的主观恶性及是否盈利等问题都是参照的范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