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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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提出就可以,三天后无论单位同不同意你都可以走了,如果单位以拒法工资等威胁,你可以向劳动稽查大队举办,或者提起仲裁。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请问你要我帮你解决什么 问题没有说名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没有这样一说。经理在误导你,希望能够有你本人过失导致实际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