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报纸新闻消息就能不切实际胡编乱造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7 07:38
我来回答
共6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报社不负责报道你可以起诉他们
这和你未婚夫的尸体找到没有什么关系
可以向*直接起诉。
证据:1。你说的报道;2。要求其登报道歉;3。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名誉权:指公民、法人就社会对自己的评价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公民、法人享受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名誉,也就是俗称的名声。它是社会上对一个公民的起码评价,直接关系到这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尊严,关系到其他人对该公民的信赖程度,也关系到公民从事的各种活动能否顺利进行。所以,法律规定公民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不受侵犯,这就是名誉权。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两种方式,即侮辱和诽谤。侮辱是以语言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或行为辱骂、嘲讽他人,*迫他人吃人粪、强迫他人从胯下钻过等。诽谤是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无中生有或捕风捉影地散布某人作风不好或其他不法、不名誉事实等。侵犯公民名誉除上述两种表现外,还包括以书面、口头等形式泄露他人隐私的行为。所谓隐私的范围很广泛,不仅仅指男女关系等私生活方面的秘密,它还包括公民不愿意泄露的各方面的秘密,如疾病、生理缺陷、收养事实、存款数额等。泄露隐私与诽谤不同的是,前者所散布的事实可能是真实的,但即使如此,严重的仍可形成侵权。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你都不会分下段落?
另外,这是在中国。这是个神奇的国家,请记住。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表示同情,望节哀。狗仔所以成其为狗仔,有什么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我觉得你应该用*的压力使报社道歉,你可以上新浪网之类的网站上去说,让大家了解*,帮你还原*。
我觉得在这里的没有人可以实际帮到你,只能给你建议。你应该多去一些大家都比较常去看的网站里求得支援和帮助。
另外,你也可以使用法律的手段为你的家里人正名。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当然不可以,你可以举报他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据说都市报有的社会新闻完全是靠记者“编造”的,建议这帖子发到‘金碧坊’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