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7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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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中,第三章专门探讨了森林管护费的使用和管理。这一章节的核心内容主要涉及森林资源的日常维护和保护。
首先,根据第八条规定,森林管护费是一项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对森林资源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与维护。这包括对森林管护人员的薪酬保障,他们的工资性支出是这项费用的重点部分,以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进行森林巡查、保护和修复等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第九条强调了实施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这意味着,支付给负责森林管护的个人或团队的承包费也被纳入到森林管护人员的经费中,进一步体现了对森林保护工作的资金支持和责任明确。
总的来说,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第三章,着重于通过合理分配和使用森林管护费,确保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管理。
《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于2006年10月25日由财政部以财农〔2006〕223号印发。该《规定》分总则、预算管理、森林管护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职工分流安置费和职工培训费、固定资产管理、监督与检查、附则9章31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0年12月8日财政部印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财农〔2000〕15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