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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于同年九月十四日发布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旨在完善国家的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对象广泛,涵盖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的所有经济交易。中国居民的定义包括:在境内居留超过一年的个人,但不包括特定外籍人员;短期出国人员、留学生、就医人员及驻外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境内企业事业法人,包括外资企业及驻华机构,但不包括国际组织和外国使馆;国家机关、团体、部队。
该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包括保税区和保税仓库。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监督检查,汇总公布收支状况和投资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以及制发相关申报单和报表,其他政府部门需提供协助。
申报遵循交易主体原则,采用间接与直接申报,逐笔与定期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中国居民需准确、全面地申报其国际收支。境内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商、期货交易商等都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相关交易和收支情况。
对于非金融机构,如在境外开户的中国机构,也需申报与非居民交易及账户余额。违规行为将受到警告、罚款乃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所有统计信息将严格保密,用于统计目的,未经法律许可不得泄露。
该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随后制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以细化操作规定。
胡正海,男,1930年生,浙江省湖州市人。1949年就读于苏州东吴大学生物系,1953年毕业于江苏师范学院生物系,同年支援西北建设分配到西北大学生物系任教。1957—1959年在北京大学生物系进修植物形态解剖学,1959年返回西北大学任教至今。现为西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正海教授先后兼任西北大学生物系主任、西北大学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学位和学术委员会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