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天前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合肥市的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了对决算的详细审查和批准流程。首先,根据第四章内容,市、县(区)*常委会会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对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审议和批准(第二十五条)。
在审议前,*需提交一系列材料:决算草案及其对应表格(第(一)项),详细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完成任务、存在问题等(第(二)项),决算编制依据和说明(第(三)项),涉及重大事项的专门资料(第(四)项),以及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第(五)项)。
审查过程中,主要关注预算法及其他法规的遵守情况(第二十七条(一))、预算收支执行和重点支出效果(第二十七条(二)、(三))、结余和结转处理(第二十七条(四)),以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态(第二十七条(五))。
在*常委会会议正式审议之前,市、县(区)的*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部门会先行进行初步审查(第二十八条),意见汇总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审议。*的决算草案报告获得批准后,财政部门需在20日内向各部门发布批复,并将汇总信息备案于*常委会(第二十九条)。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合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