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哪些人不能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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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6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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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18:47
在我国,以下人员不能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
1.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2.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若这些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则例外。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根据该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被允许委托为辩护人的人员包括:
1. 律师;
2.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总的来说,只有非刑罚执行期间,未被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未被开除公职或吊销执业证书的人员,且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才能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其他人员则被禁止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