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3 23:3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2 14:15
山东省财政厅下属的9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信息中心、干部教育中心、集中支付中心、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省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山东会计培训学院、机关服务中心。这些单位分别承担着财政科研、会计教育培训、财政信息化建设、干部教育、集中支付、财政投资评审、财政票据管理、会计培训、机关后勤服务等重要工作。同时,山东省财政厅还设有7个驻有关市财政检查办事处,分别是厅驻济南财政检查办事处、厅驻淄博财政检查办事处、厅驻烟台财政检查办事处、厅驻潍坊财政检查办事处、厅驻济宁财政检查办事处、厅驻临沂财政检查办事处、厅驻德州财政检查办事处。这些办事处受省财政厅授权,承担着区域内财政政策执行、财政收支活动监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国有资本收益分配、预算外资金管理、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等职责。
省财政科学研究所负责财政科研工作,编辑出版《山东财政研究》,承担财政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等。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对行业会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戒等。省财政信息中心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信息化建设技术协调和管理,承担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等。干部教育中心参与指导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工作,具体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财政系统及厅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集中支付中心根据国库管理和集中支付有关法规、制度规定,承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集中支付工作等。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的评审工作,参与有关项目支出标准的研究,拟订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等。省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按照国家和省财政票据法规和制度规定,承担全省财政票据的设计、监制、印刷、审验、发放、结算、核销、销毁、稽查等工作。山东会计培训学院参与拟订年度会计教育培训计划,承担财会人员专业知识更新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会计及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等。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协调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厅属房产管理、设施维护、公务用车、餐饮服务、办公通讯、安全保卫、家属委员会、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健等工作等。
厅驻有关市财政检查办事处在省财政厅领导下,具体承担区域内财政政策执行和与省级财政有关的收支活动的监督检查,实施对区域内省级财政收支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国有资本收益分配、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社会审计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这些单位和办事处共同构成了山东省财政厅的主体架构,各自承担着专业性和政策性强的工作任务,为山东省的财政管理、会计教育、信息化建设、干部培训、后勤服务等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山东省财政厅是主管全省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