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后发现漏罪算前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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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3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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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4 20:18
所谓“前科”,即是对过去所犯重罪的追溯和刑罚历程的记录,这通常适用于具有前科犯罪历史的人士,意味着之前曾因为某种原因遭受过法律惩罚。
据此理解,一个人被认定为具有前科,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首先,他必须曾经遭受过刑事处罚,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缓期执行的情况;
其次,他必须已经完成了这些刑罚并获得了自由身;
最后,他必须在恢复自由之后再度触犯刑法规定的相关罪行。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是那些曾经被判处管制或拘役的人士,只要其在释放后没有再次犯罪,便不会被视为具有前科。
同时,如果某个正在服刑的对象在狱中再次犯罪,也不应该视作是有前科行为,而应归类于服刑期间重新犯罪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