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税务局变更股东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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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4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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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9 16:44
在当事人去税务局办理变更股东手续时需要提供工商登记变更表、纳税人变更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那么在办理股东变更手续时,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流程去进行变更,当税务机关受理了变更手续后也需要在三十天内进行审核,并发放新的证件。
一、去税务局变更股东需要什么资料?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
二、股东变更要到税务局办理的手续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三、股权的特征股权是一种自成一体的独立权利类型,股权是作为股东转让出资财产所有权的对价的民事权利。作为独立民事权的股权是目的权利和手段权利的有机结合,团体权利和个体权利辩证统一,兼有请求权和支配权的属性,具有资本性和流转性。
股权不同于物权
①从内容上看,股东权是一束权利,既含有财产性的权利,也含有非财产性的权利。如股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即为财产权;表决权,董事选任权即为非财产性的权利,而物权只是财产权。
②从客体上分析,股权的权利客体具有抽象性,不是具体的物,股东对公司出资后,其资产转化为抽象的资本,同时也相应地被法律拟定为相应的额度的股份,而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除知识产权外,物权的客体具有直观性。
③股权与物权的性质不同。从其权能分析,股权多数权能为请求权,如股利的分配,剩余财产的分配等;而物权为支配权。
④股权与物权的义务主体不同。股权只能由股东向其所持股权的公司或者公司法、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规定的当事人主张,而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故股权为相对权或对*,具有保护的相对性。而物权为绝对权或对世权。物权的义务主体为权利主体以外的所有人。
当公民购买了公司发售的股权后及可成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那么股东也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进行买卖股权的,但是在买卖股权时也是需要经过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后才可以,在经过股东会同意后也是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在审核完毕后也是会重新下发工商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