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9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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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7:09
面对电子支票的诸多问题,我国法律和实践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票据法》虽对纸质票据的签章有明确规定,但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尚未被完全承认。借鉴国际上已有的数字签名立法,对我国法律进行修订或单独制定数字签名法,是必要的一步。
技术方面,网上支付的安全性是消费者最关心的。电子交易金额通常较大,因此需要强大的数字签名系统和加密体系作为保障。尽管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在数字签名和证书方面有所突破,但加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仍有待加强。
在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上,电子商务热潮过后,盈利问题显得尤为关键。机构应明确自身定位,适时进入网上支付市场,提供符合自身能力范围的服务,避免盲目扩张。
对于统一性,我国多家银行已推出网上支付系统,但技术标准的统一至关重要,以免重蹈银行卡市场的覆辙。*银行应发挥主导作用,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引导网上支付体系的建设。
最后,监管电子支票的虚拟性使其易被用于非法活动。*银行应加强对电子支票的研究,打击网上支付欺诈,同时对网络支付中介的职能进行规范,因为现有的法律规定仅限于银行和特许机构进行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
电子支票(Electronic Check)是客户向收款人签发的,无条件的数字化支付指令。它可以通过因特网或无线接入设备来完成传统支票的所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