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8 13:3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23:47
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判决书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你需要以孩子的名义再一次提起民事诉讼诉求对方按照判决书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对方仍然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23: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未按照法院的判决或双方的协议支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23:54
您好,一般是可以的。虽然法律上规定了两年的执行时效,但是抚养费因其特殊性质,事关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实践中一般认为,在抚养法律关系存续期间,追索抚养费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亦不应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因此,您可以依据判决书,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对方欠付的抚养费。
希望能够帮到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