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什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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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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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8 17:3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权 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17:40
应该是房屋,财产继承权,并立遣主。继承人没有表示应为弃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17:35
你好,继承人未作明确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17:39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17:36
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明确作出,也可以采用默示方式。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由继承人本人作出,也可以由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作出。
法律分析
接受继承是指继承人同意接受被继承的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继承人本人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接受赠与的权利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未成年人自出生起即具有受赠权利。继承开始时,按照继承顺序能参加继承的各继承人或依遗嘱享有继承权的人都享有继承权,但每个继承人是否实际参加继承,应当以每个继承人就接受或放弃继承所相的意思表示为依据。法定继承人想放弃继承,那么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且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余继承人表示。如果在此期间,其没有作出接受继承或放弃继承的表示,那么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想放弃遗赠,其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放弃接受遗赠的表示,或者没有表示的,都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对于继承人来说,其若想要放弃继承权的,需要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权利,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意味着继承人接受遗产。而对于受遗赠人来说,其未明确表示接受遗赠财产就是意味着放弃接受遗赠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