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7 14:0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14:27
法律主观:当事人刑事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可以免于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由行政部门将其案件移交至司法机关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不在追究。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