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工作26日符合新劳动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7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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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14:16
你好。
一、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以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也就是说,“一个月内需全勤26日”,只要没有超过三十六小时,就符合新劳动法。
二、当然,企业加班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相关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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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14:17
星期六加班应付200%的加班费,一天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乘以200%,每月4天再乘以4。
单位严重违法,属拖欠加班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14:17
符合,加上加班费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