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5 10:2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2 22:18
不能,征地补偿是跟着户口走的。
也就是说一个地方拆迁补偿安置,都是依据户口进行的。对于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并且已经脱离了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生活保障的,其不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若其没有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的,不能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243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2 22:20
可以享受的,只要你的户口还在你们当地。那么拆迁补偿款就应该有您的份。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2 22:11
您好,如果户口是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前迁进去的,那么在拆迁时应该是有拆迁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