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交警还没有定责,我已经垫付对方医药费2000,我还要垫付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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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5 18:14
交通事故,交警还没有定责,当事人已经垫付对方医药费2000,不用再垫付。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承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5 18:18
到底是什么样的交通事故,责任在谁,你自己心里应该有数。如果责任在你,那肯定还要垫付。如果责任不在你,出于人道主义和爱心,你也可以垫付,也可以不垫付。毕竟人命关天,最好是先垫付着,等到责任认定书下来,不需要你付的医药费,应该会退还给你的。因为你的垫付,受伤的人得到及时治疗,会好得更快。如果不是你的责任,那你算做了件大好事。如果是你的责任,那么你后来就可能少付医药费,因为伤者好得快。所以,不管是那种情况,垫付医药费都是对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5 18:21
最好不要垫付。
等保险公司来处理。
你们私下处理。
是处理不清楚的很容易出问题。
最后弄得双方都不满意。
望采纳,
谢谢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5 18:14
你别在垫的,交强险里面可以先钱的,你个垫下去,以后是没得报销的,你垫多少损失多少,对方如果让你在垫,你叫对方直接找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业务员来解决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5 18:20
最好不要垫付,如果要垫付,最好是先报保险,让理赔员到现场,还要让对方写收据,否则保险公司到时不承认,对方也不承认,你就要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