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轻微伤右胸第四根肋骨骨折,住院花了5000?我应该要求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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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12:19
不够伤残等级,加害人只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
《人体损伤程度分级》
5.10 十级
5.10.3 颈部及胸部损伤
7)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12:24
具体的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具体的赔偿金额也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12:21
申请伤情鉴定后,有相应的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