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4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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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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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医疗保险也有除外责任,下面十项不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工伤、职业病;女工生育;流氓斗殴;酗酒致伤;交通肇事;他人故意伤害;医疗事故;美容、健康体检;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因此,一般情况下,体检费用不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
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