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30 05:0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07:15
需要。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扩展资料:
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07:15
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期不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担保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07:15
银行贷款当事人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时间还款的,担保人即负有偿还贷款的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07:16
连带责任啊,就是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借款人没还,银行就可以要求你承担还款的责任的!赶紧找你朋友让他还钱,不然就要自己先还上。银行如果起诉对你的影响很大的,要花时间精力应付这些事情,而且会影响你个人的征信情况。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07:17
需要连带责任,按照当初协议上面承担责任。会影响你以后自己贷款信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