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本不属公安某分局正常管辖区,其是否有权在管理辖区办案抓人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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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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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4 23:47
答:1.警察法19条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可根据描述该警察很可能在非工作期间,而且针对自己辖区外非紧迫的事项采取行动这是没有权力的。
2.可以。警察执法期间应当出示证件。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3.这是社会原因。首先能做的是证明自己的孩子没有打人,只是劝架了。第二步向区分局或区政府反应,反应违法执法和违规的问题。
至于是否较真的问题,希望你好好考虑,愿早日解决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