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4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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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1:33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 (二) 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三) 组织开展体育业余训练,向国家和省输送优秀体育人才;协调全县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举办全县性体育竞赛,承办国家和省州交办的各种体育竞赛。 (四) 研究拟定体育经济发展规划,发展体育产业,繁荣体育经济;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临时体育经营合格证和体育经营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审批;管理体育市场。 (五) 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六) 负责全县体育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七) 负责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裁判员的等级评定和审查报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体育教练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八) 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体育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合作与交流。 (九)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