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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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6:13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中,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情况下不会超出三十七日。具体来说,这个期限包括了侦查机关首次进行拘留的最长期限,即最长可达三日,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还可以得到适当延长,最多可延至七日。紧接着,若仍需对被拘留人实施羁押,则必须提交检察机关请求批准逮捕。在此过程中,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一般定为七日。因此,从拘留伊始到最终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为止,整个流程所需耗费的最长时间便是三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