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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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6:20
在1957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首次推出了适用于国际工程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此之前,没有专门针对国际工程编制的合同条件。这份标准合同以当时在英国使用的土木工程师学会的《土木建筑工程一般合同条件》为蓝本,因封面为红色而很快获得了“红皮书”的别称。在1963年发行的第二版中,增加了用于疏浚和填筑合同的第三部分,但并未对第一版中的条件进行改变。
1977年,第三版合同条件发布,全面修改了第二版内容。这一版得到了欧洲建筑业国际联合会、亚洲及西太平洋承包商协会国际联合会、美洲国家建筑业联合会、美国普通承包商联合会、国际疏浚公司协会的认可。世界银行推荐将FIDIC条件第三版纳入了世界银行与美洲开发银行共同编制的《工程采购招标文件样本》。这说明,FIDIC条件第三版已在国际上获得了广泛认可和推荐。
1987年,第四版合同条件出版,并在1988年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中,FIDIC与世界银行进行了更多协商,并与在监督第三版使用方面经验丰富的阿拉伯联合基金会代表进行了广泛接触。第四版是在第三版基础上协商进行修改的,同时同意承包商代表在起草过程中的咨询地位,但最终定稿仍由FIDIC全权负责。各方对能够充分协商表示赞赏,但这些协商并不意味着对第四版的全面认可。
综上所述,FIDIC条款自1957年首次发布以来,经历了数次修订和完善。从第一版到第四版,FIDIC条款在国际工程合同领域中逐步发展,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这些修订和改进不仅提高了合同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还增强了各方的合作与沟通,为国际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FIDIC是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的法文缩写。我们通常所说的FIDIC条款,就是指FIDIC施工合同条件。条款通过业主和承包商签定的承包合同作为基础,以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施工监理)为核心,从而形成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合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