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借款现在写借条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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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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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1:58
几年前借款现在写借条是有用的,具备法律效力,也就相当于把之前的口头协议或承诺变成了现在的书面合同,以借条的形式再次对借款事实与还款规定做出书面约定,书写借条的时候要写清借钱时间、金额、缘由,以及还款时间、金额和利息计算等内容。 几年前的借款,如果借款人当时没有出具借条,现在当然补写借条。
这种情况,相当于当时借款是口头合同,双方立即履行。现在补写借条,就由口头合同变更为书面合同。但无论合同的形式怎样变更,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几年前借款没有写借款凭证现在补写借条,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借条只要符合基本要求则也是有效的,但若明知对方借款是用在非法活动上,或被胁迫、欺骗写下的借条,那么该借条将不受法律保护或直接为无效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