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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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5:06
黄金及其制品的进出口管理,依据的是《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具体包括如下商品:氯化金、氯化金钾,如氰化亚金(I)钾(含金68.3%)和氰化亚金(Ⅲ)钾(含金57%)等。此外,还包括各种金化合物,不论它们是否有明确的化学定义;非货币用途的金粉,未经锻造的非货币用金,如镀铂的金,以及半制成的金产品;虽然可能经过镀铂处理,但属于货币用途的未锻造金也在管理范围内。黄金废料,如首饰残片,也在准许证的涵盖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