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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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7:32
1、首先要明确,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也就是说,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等30天一满,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你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只要按上述程序,你就可以解除合同,无须交纳违约金,更何况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
3、其他几位先生认为提前解除合同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因提前解除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既然法律赋予劳动者辞职权,那么劳动者按法律规定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手续后,劳动合同就解除了,何来违约责任。(注意:劳动合同里如果对提前解除合同有约定则另当别论)
4、综上所述,根据你的描述,你不承担任何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7:29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就不用支付违约金。但提前解约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单位有权要求你赔偿因提前解约受到的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7:35
违约金不用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7:2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从保护劳动者出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无论合同中有无责任约定,用人单位都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解除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合同中没有责任约定,劳动者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合同中约定责任与否是用人单位利弊选择的结果,也是用人单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