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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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9:38
“更役”制及其特征
“更役”这一概念,在战国时期的秦国已有出现。《左传》中曾提及晋国攻打秦国,秦军战败,捕获了秦军的成差和不更女父。其中的“不更”一词,表示在秦国的爵位中,到了第四等爵位便不需要再服更卒的徭役。从《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的注释中,我们知道“更卒”指的是在郡县服务一个月的士兵。因此,“更役”作为徭役的代名词,早在商鞅变法前的秦国就已经存在。
相关历史资料中,如云梦出土的秦简《廐苑律》中规定,每年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要对牛进行施肥。年末,以正月进行大考核,表现优异的“皂者”(即饲牛者)可获得奖励,表现较差的则受到惩罚。其中,“皂者除一更”意味着免除其一个月的徭役,进一步证明了当时确实称徭役为“更”。
三国时期,如淳为《汉书》作注,提出了“更有三品”的概念,即“卒更”、“践更”和“过更”。其中,“卒更”指的是正卒需要轮流服役,每个月轮换一次。这种解释是对“更役”之“更”的另一种诠释。后世多从此说,使“更”作为一种固定徭役的名称的含义被淡化。不过,如淳的“更有三品”之说,仍能说明当时称徭役为“更”。
如淳的解释实际上指的是服更役的三种不同方式。其中,“践更”指的是贫穷的人想要支付费用雇用他人代替自己服一个月的更役。而“过更”指的是那些不能亲自服役的人,可以选择缴纳三百钱以替代三人天的戍边之役。这些解释进一步证明了当时确实称徭役为“更”。但需注意,戍边三日的更役虽然人人必服,但不能人人都去服役,去服役者也不能三日即回。因此,行者往往一年更换一次,一年中除了自己服役三天外,其余都是代替他人服役。于是,被代替者只需缴纳三百钱,便完成了“过更”手续。
综上所述,秦汉时期的徭役实际上只有一种,即“月为更卒”的更役。宋人徐天麟在《西汉会要》中正式称汉代的徭役为“更役”。服更役的方式有两种:亲自去服役——“卒更”和出钱二千雇人代役——“践更”。其中,“践更”成为了《盐铁论·禁耕》中提及的“郡中卒践更者,不堪责取庸代”的服更役方式。
更役,称徭役为“更”或“更徭”、“更役”,为“更”,因而服徭役者,就叫做“更卒”。但是,秦汉的徭役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徭役包括兵役在内,狭义的徭役则是指兵役之外的无偿劳役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