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证人逃避能被通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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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0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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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4:34
证人分为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行政诉讼中证人适用民事诉讼中关于证人的规定)和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但无论什么性质的案件,证人都不可能被通缉。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和举证不能的后果均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对证人而言,出庭作证纯属自愿,拒绝作证也没什么严重的后果,因此没有必要过多阐述。现仅就刑事诉讼中有关证人的规定作如下阐述:
1、关于证人资格和能力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关于法律对证人的保护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规定,对于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人民*、*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人民*、*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3、证人出庭作证的物质保障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同时,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4、询问证人的程序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或者*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换句话说,询问证人不同于讯问犯罪嫌疑人,证人的权利和法律保障要远高于犯罪嫌疑人。
5、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经人民*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总之,拒绝出庭作证的最严重的后果是处以十日以下司法拘留,不会被通缉。通缉是指*机关或人民*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对象仅指在逃犯罪嫌疑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4:34
重要证人逃避,不能被通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证人不是犯罪嫌疑人,不能通缉。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一百五十三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4:35
不可以,要看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民事的向*起诉后可以拘传的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