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约定的管辖法院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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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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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3:34
合同的成立需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不仅指订立过程,也包括合同生效的要件。若合同不符合这些要件,则无法产生法律效力,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有网友询问:合同无效时,约定的管辖*是否有效?
对此,律师解释:合同中无效的管辖条款仍然是有效的。管辖条款属于解决合同争议的部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无效、不生效、被撤销或终止,不会影响合同中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也不会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无效的买卖合同因为违法性,当事人不能通过承认其效力使其变为有效合同,因此无效合同的无效性是绝对的,自始无效。管辖条款具有独立性,合同的无效不影响选择受诉*的条款效力。
律师进一步补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五种: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 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无效的除外。
4.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当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时,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或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损失;若各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法律有其他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