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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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3:31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指出,如个人对他人在信息网络领域内涉嫌进行的犯罪行为有所了解,并且为其实施该类犯罪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援或是协助,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附加罚金。然而若此类行为同时触犯了其它形式的犯罪,那么会依照本次犯罪量刑较重的规定来进行判决。在您所描述的情境下,倘若有个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却依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甚至是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且这些行为所产生的资金流动达到20万元以上,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已经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然而,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则需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情节来进行判断,其中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经法院判定这些行为确实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情节严重,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此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金。若同时还涉及到其他形式的犯罪,那么将依照本次犯罪量刑较重的规定来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