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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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22:40
庞德在其法学理论中,将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派与其他主要学派,如分析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了深刻的区分。首先,社会法学派的核心关注点在于法的功能而非其理论内容,它强调的是法在社会中的实际运作和影响力。与之不同,分析法学派倾向于探讨法的逻辑结构和规则本身,而自然法学派则侧重于法的道德基础和普遍真理。
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派视法为一种动态的社会建构,认为法律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可以通过人的智慧和努力进行改进。这一派别倡导通过不断探寻和实施有效的法律手段,以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其固有的社会目标。他们关注的是法的社会目的,而非仅仅关注其惩罚性的一面,这与侧重于法的制裁效果的其他学派形成鲜明对比。
此外,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派认为法律规则应当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工具,它们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导向,而非僵化的模式或模板。这种观点主张法律应当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正义和公共利益。总的来说,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派以其社会目的导向和对法的改良精神,区别于其他以逻辑分析或道德基础为核心的法学理论流派。
扩展资料
19世纪末叶以来资产阶级法学中一个派别。又译社会学法学派。西方法学家一般认为该派具有下列的一个或两个特征:①以社会学观点和方法研究法,认为法是一种社会现象,强调法对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或效果以及各种社会因素对法的影响;②认为法或法学不应像19世纪那样仅强调个*利和自由,而应强调社会利益和“法的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