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买的车我供了半年别人供了两年半后面车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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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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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5:59
车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分期付款买卖法对消费者的侧重保护,贯穿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各个阶段,体现为对出卖*利滥用的*。在订约阶段主要的规定有:
1、规定出卖人的前契约义务,要求出卖人提供真实详细的交易信息。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或*买方权利的条款应负特别提醒的义务。
2、实习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强行持续程序,即为了避免买受人没有时间仔细研究合同的有关条款,仓促订立合同,法律以强制性规定在合同的成立前规定了一定的期间,让合同相对人在订立合同之前予以谨慎的考虑。
3、合同订立后,为消费者提供一定的思考期或冷却期(c-d)以改变主意,撤销合同。例如日本的《割赋贩卖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分期付款销售契约的提议或缔结契约后,享有4日的“冷却期”。在此期间,消费者可以撤回自己的承诺或者解除契约而不负违约责任。
在合同的履行中对消费者的保护主要有:
1、规定出卖方对标的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担保义务。
2、对分期付款买卖中的特约作出强制性的*性规定。如:德国的《分期付款买卖法》第4条规定,出卖人只在买受人连续两期给付迟延,而迟延的金额已达到全部金额的十分之一时,才能主张期限利益丧失条款。其他类似的*性条款有所有权保留约款、合同解除约款等。
3、赋予消费者履行付款义务的宽限期,即在约定期间内不能付款时可延展一定期间,在该期间内的履约行为仍然有效。日本《割赋贩卖法》对消费者未按期付款的,规定了20日的催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