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5:2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1:17
施穆勒的经济思想在19世纪的德国经济领域中占有一席之地。早年,他深受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提出保护中产阶级,对自耕农和手工业者采取救济措施,对新的中等阶层和工人阶级实施社会改良*,以维持资本主义秩序的稳定。施穆勒不赞同古典经济学的抽象逻辑方法,也不推崇旧历史学派的普遍性规律,而是提倡国民经济学的道德理念,构建历史伦理主义的经济学体系。他的方法被称为“历史的统计方法”,强调史料的价值,认为思想应基于史料,而非脱离事实的妄想。国民经济学被视为介乎应用的自然科学与更高级的精神科学之间,经济现象融合了自然技术关系与伦理心理关系,经济结构由经济法则和伦理规定。
施穆勒在1873年,通过“社会*学会”大会,公开接受“讲坛社会主义”的称号,并对新历史学派进行自我定位,同时反对工会和工人罢工,主张“合法的强权君主制”,支持O.von俾斯麦的“*党人法”,并赞扬俾斯麦。
19世纪末,施穆勒遭遇奥地利学派C.门格尔的批判,引发了著名的“方*论争”,以及M.韦贝尔的批判,展开了“价值判断论争”。这些论争揭示了施穆勒的伦理历史主义经济学缺乏独立的理论体系,更多是对个别史实的记录和史料的收集,服务于德国容克地主与资产阶级相结合的统治阶层。
综上,施穆勒的经济思想在自由主义、国民经济学与历史伦理主义之间寻求平衡,强调史料与思想的结合,并对社会*、*主张以及与学派之间的辩论有着深刻的影响。然而,他的理论体系在后期受到挑战,显示出其在理论建构上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