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补办以后原来是户口本就注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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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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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0:26
是的。法律明确规定,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也就只能有一个户口本能用。户口本补办以后,原来是户口本就注销了,不能用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