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别人钱不给办事属于受贿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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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5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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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5:46
倘若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接收到他人所赠之财款却未能尽心履行职责,这便可视为受贿之举。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此类收受款项的行为未有为他人谋求不当之利,亦会触犯刑法之规定,构成受贿罪行。
一、受贿罪,此乃针对国家公职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利,攫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取他人财物进而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
此外,国家公职人员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私自收取各类名目繁多的回扣和手续费,将其据为己有的,同样应以受贿罪论处。
二、受贿罪的构成要素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乃是一个复杂的客体。
其中,主要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而次要的客体则是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层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定的,即国家公职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的,唯有行为人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方能构成受贿罪,而过失行为并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