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5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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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14:20
一般来说,员工在入职后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定劳动关系的成立。在员工离职时,还会获得一笔经济补偿金。对于违纪辞退还需要赔偿吗?
网友咨询:因为违纪被公司辞退,还可以要求赔偿金吗,赔偿金是多少?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杜歆律师解答: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员工违纪的处理防止:
1、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
2、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3、加入公司永不录用黑名单;
4、赔偿公司损失。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不会获得赔偿。除非能证明公司规定不合理或与法律相抵触。
杜歆律师解析:
给予劳动者补偿的情形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
这种情形可分为二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故意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落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时,用人单位还应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二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或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或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观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一方,并且属于劳动者故意的主观故意行为,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给予经济补偿。
2、由于劳动者自身非主观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
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尽管这类原因不属于劳动者的主观原因导致的,用人单位也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
3、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
即《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客观原因造成的,由于劳动者是弱者,用人单位也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4、劳动合同期满时的经济补偿
凡属国有企业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二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用人单位应落实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规定。除此之外,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无约定,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对于那些一会儿是国企,一会儿是合资性质的企业,应在企业改制时,按规定及时给予劳动者身份、经济上补偿。
违纪处理程序:
1、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公司制度规定对员工违纪行为作出初步判断;
2、判断为违纪行为的,收集相关证据资料;
3、与员工进行质证,明确违纪情况;
4、公司召开会议作出最终意见及处理结果。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多家境内外公司企业提供投资设立、劳动人事、对外贸易、专项审批及合同纠纷等全面法律业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