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5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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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10:56
一、关于文件层次的序号,标准格式如下:
第一层用 一、 大写一,后面用全角顿号;
第二层 用 (一) 全角圆括号一,括号后没有标点符号;
第三层用 1 . 阿拉伯数字1,后面跟圆点;
第四层用 (1)全角圆括号1,后面没有标点符号。
二、文件的排版
标题:标准宋体小二号字
正文:标准仿宋三号字
开头:首行缩进4个字符(两个汉字)
行距:1.5倍行距
扩展资料
1、国家公文的制发,全部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条例中对公文的种类、格式、规则、拟制、办理、管理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全国所有党政机关印发的公文,全部必须遵守这一条例规定。
2、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件》,各省根据各省的情况,又另外制定有本省的《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对国务院《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分类规定,成为全省各机关公文制式的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百度文库——《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10:57
公文层次序号结构
公文序号结构可分为多个层次,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层级(但具体层级可能根据实际需要有所调整):第一层:使用汉字数字加顿号,如“一、”“二、”“三、”。第二层:使用括号中包含的汉字数字,如“(一)”“(二)”“(三)”。第三层:使用阿拉伯数字加下脚点(实心小圆点),如“1.”“2.”“3.”。第四层:使用括号中包含的阿拉伯数字,如“(1)”“(2)”“(3)”。第五层:使用带圈的阿拉伯数字,如“①”“②”“③”,或者圆圈内加阿拉伯数字并后跟齐线墨点,如“1)”“2)”“3)”。第六层:使用大写英文字母,如“A.”“B.”“C.”,或者括号内的大写英文字母,如“(A)”“(B)”“(C)”。第七层:使用小写英文字母,如“a.”“b.”“c.”,或者括号内的小写英文字母,如“(a)”“(b)”“(c)”
注意事项
标题格式:一级标题通常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字号一般为二号小标宋体字,居中。二级及以下标题,若需独占行,则同样末尾不加标点符号,字号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或稍大,并居中或左对齐(具体根据公文要求)。标点符号:汉字数字后应使用顿号,如“一、”。阿拉伯数字、大写或小写英文字母后使用齐线墨点(实心小圆点),如“1.”。带括号的序号和带圆圈的序号后不加其他标点符号。编号连续性: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不得跳号或重号。排版规范:公文排版需整齐、清晰,各级标题需根据公文格式要求合理设置缩进、字体、字号等。特殊情况:如需使用“第一”、“第二”等序数词,其后应使用逗号而非顿号,如“第一,”。在某些特定场合,如章节标题后,可能不使用标点符号,而是直接空一个汉字位置接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