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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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21:05
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关于北京市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二条第(一)、(二)两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1830元/月的,补足到1830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